今天出去有事,到四方利群的台食工坊吃饭,喝豆浆,喝着喝着,就看到了一个很不好很不和谐很不强大的词~~
Formosa! 他们的商标上居然有这样的字样。这是台湾的前殖民地称谓,后来被台独利用,他们搞正名运动,搞去中国化就很喜欢这个词,比方说把“中国石油”改名“Formosa石油”,把改“中华航空”为“Formosa航空”,现在这个词几乎是台独专用了。这种商标怎么可以在大陆出现呢。
http://www.lawtime.cn/lawcase/zscqal/200403116562.html
国家是不允许的。他们的这个商标早就不让用了,既然已经明令禁止了,他们这属于明知故犯。
这是他们的网站:
http://www.fmsc.com.tw/main.php
里面有他们的商标。
其实我也不是愤青,不过这个词实在是太刺眼了,他搞搞独立也就罢了,居然还要用殖民地的名,实在是很贱。在大陆用这个词,就是在挑衅中国人嘛。
这个大概可以写至少两篇报道了吧,一篇报道,一篇追踪,新闻线索费啊,呵呵。
另外说一句,这个商标不是每个碗上都有,我的那只上有,老婆那碗上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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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ingye 于 2007-11-30 16:3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