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供需转让版信息公布规则!!(03版规则)
1、本栏目只供发布摄影及天文类物品信息,对于非此类物品的交易,本站保留管理的解释权;可以对这类主题采取关闭/删除等措施;
2、出售者要注明出售商品的:成色、型号、出售价格、说明,最好要有照片;
3、出售者不允许采用拍卖和暗标的形式报价,一经发现,立刻关闭出售主题;
4、购买者可以对商品进行评价和提出购买价格,但最好不要用刻薄的词句来评判该商品;买卖双方发言应该加以节制,避免出口伤人;
5、买卖双方应该接受如下条款:必须承诺一星期内(货主收到货物起计算)可无条件退货,邮寄费用双方各负担一半,双方自己特别约定的除外;
6、是否先款后货或者先货后款,买卖双方自己约定;
7、卖家有决定最终交易对象的权利;
8、在成色有异议的情况下,不赞成采取重新议价的行为,鼓励以退货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在卖方同意退货的前提下,退货的话,必须全额退款。如采取重新议价的方式而发生纠纷,谢绝在本论坛申诉和讨论;
9、退货时,建议遵循和交易时一样的货款次序,即原来先款后货的,退货时也先款后货,反之亦然,以示公平;
10、不论是网友还是经销商,必须注明器材是自用的还是销售,如果发现所注不实,将在论坛里通报直至封ID!!!!
11、限制每个人的出售二手器材上贴数,每人每天最多只能上2个销售贴;
12、严禁在二手论坛使用双簧,一经发现,立即封ID!!!;
13、为防止被骗,建议参与者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比如通过邮局汇款、避免与未在本论坛注册的/或者注册时间短的人进行交易、交易过程最好在论坛里进行,索取对方电话座机号码等等;
14、不是本论坛注册用户,或没有通过供需转让版进行交易的,如果发生纠纷,谢绝在论坛中申诉和讨论;
15、在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对方在欺骗的情形下,谢绝在论坛申诉和讨论,本站管理员有权删除其帖子。
买卖双方应该本着“诚实、守信、互助、友爱”的原则,在核实商品的过程中,建议在供需转让版上公开交易过程,以便于监督。鼓励当面交易。
对于下列行为,本站将采取如下措施:
1、恶语伤人者,论坛管理员可以视情节封杀ID;
2、虚报成色的主题,关闭交易主题;
3、在收到网友汇款/货物而未寄出器材/汇款的,经核实,通报真实姓名、地址等信息,并封杀ID;
以上仅为我们牧夫天文论坛为保障各位网友的利益所做的防范措施,但并不等于论坛对所有论坛内的交易负有责任。
保留随时修订规则的权利。
该规则自2003.5.8日起施行
牧夫天文论坛
20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