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夫天文论坛(中国最大最早的天文论坛)'s Archiver

涂进 发表于 2008-3-13 11:03

关于天文商品版的一些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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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size=3][color=blue]    首先声明,此版的初衷是供爱好者交流闲置物品,而非提供一个生意平台,但是近期,我却发现有越来越多的朋友在论坛开始自己的“创业历程”。[/color]
[color=blue]    市场开放这是好事,大家能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但如果论坛不加以监管,那是对大家的不负责任,谁能保证其产品的质量、售后?我都保证不了。[/color]
[color=blue]    我在此声明:[/color][color=red]如果你确认自己信誉可靠,商品优质,必须跟论坛取得联系,在我们的指导下进行销售。除此之外,天文商品版禁止其它任何没有通过正当手续的产品销售行为,我会要求版主见一个删一个。[/color][/size][/font]

Tea 发表于 2008-3-13 12:04

只要能给爱好者带来实惠我器材。俺们都欢迎。
我们不需要指导价格!yct60.gif

phenix 发表于 2008-3-13 13:11

“如果你确认自己信誉可靠,商品优质,必须跟论坛取得联系,在我们的指导下进行销售”很有点计划经济的味道。

其实可以考虑搞认证商家制度,不必一刀切,我想不会有人因为根据在这里看到的消息买到了不好的东西而迁怒于牧夫的。

440441 发表于 2008-3-13 13:47

我觉得这个提醒是非常好的,对一些图小利之人,就该管管!

jiangq007 发表于 2008-3-13 14:31

我们欢迎那些为爱好者服务的热心人,奸商走开.希望牧夫加强管理.砍掉以谋利为目的的广告贴和连接.这里不是淘宝分店.
是天文爱好者的乐园.

涂进 发表于 2008-3-13 14:34

[font=宋体][color=red]对于“牧夫指导销售”,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牧夫绝对不会去对销售商品价格进行干涉,也绝对不会干“抽水”,“加价”之内的事。[/color][/font]
[font=宋体][color=red][/color][/font]
[font=宋体][color=red]我们所谓的指导销售,主要是以下几个事项:[/color][/font]
[font=宋体][color=red]1,实施卖家登记制度。对卖家的真实信息进行记录,对卖家的诚信进行评估,最大限度防止卖家不诚信的行为。[/color][/font]
[font=宋体][color=red]2,对销售的产品进行考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产品。[/color][/font]

[font=宋体][color=red][/color][/font][font=宋体][color=red]只要是懂规矩,能给大家带来实惠的卖家,我们坚决欢迎。[/color][/font]

大家还有啥不满,可以继续拍

jiangyi 发表于 2008-3-13 14:56

"我们所谓的指导销售,主要是以下几个事项:
1,实施卖家登记制度。对卖家的真实信息进行记录,对卖家的诚信进行评估,最大限度防止卖家不诚信的行为。
2,对销售的产品进行考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产品。"

坚决支持。
大家是因为信任牧夫才来此处,希望能买到童叟无欺的东西。
以免留下遗憾。

zipot 发表于 2008-3-13 15:13

规范一下秩序我想也是出于对各位同好的负责。大家都希望在这里能买到货真价实的东西。只要能给大家带来实惠的正规的卖家肯定是受欢迎的。::070821_06.jpg::

jiangq007 发表于 2008-3-13 15:29

信任牧夫.支持牧夫.顶

Elvis 发表于 2008-3-13 18:58

这样才对,否则有些人瞎搞我们正常爱好者转让东西都被打乱了~~~~

phymastro 发表于 2008-3-13 19:22

是应该如此,无规矩不成方圆。。。

MARTINHUANG 发表于 2008-3-14 11:00

[quote]原帖由 [i]涂进[/i] 于 2008-3-13 11:03 发表 [url=http://www.astronomy.com.cn/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909624&ptid=88306][img]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首先声明,此版的初衷是供爱好者交流闲置物品,而非提供一个生意平台,但是近期,我却发现有越来越多的朋友在论坛开始自己的“创业历程”。
    市场开放这是好事,大家能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但如果论坛不加以监管 ... [/quote]

请教管理员一个问题:如果以后要出自己手头上的闲置器材或图书,是否要事先向论坛进行申请?还有就是向谁申请?

非非 发表于 2008-3-14 13:15

严重支持认证   今天是314  特此一顶  消费者万岁::42::

成都巽风 发表于 2008-3-14 13:48

[quote]原帖由 [i]MARTINHUANG[/i] 于 2008-3-14 11:00 发表 [url=http://www.astronomy.com.cn/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910241&ptid=88306][img]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请教管理员一个问题:如果以后要出自己手头上的闲置器材或图书,是否要事先向论坛进行申请?还有就是向谁申请? [/quote]


应该不需要申请吧!

对出货量很大,且持续时间长,同时有明显商业性质的卖家,建议引入“专业卖家or超级卖家”头衔以便与普通爱好者区分。这个头衔需通过论坛高层备案以后再可加入。

涂进 发表于 2008-3-15 13:26

[quote]原帖由 [i]MARTINHUANG[/i] 于 2008-3-14 11:00 发表 [url=http://www.astronomy.com.cn/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910241&ptid=88306][img]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请教管理员一个问题:如果以后要出自己手头上的闲置器材或图书,是否要事先向论坛进行申请?还有就是向谁申请? [/quote]

[font=宋体][color=red]正如成都巽风所言,交易二手商品不需要申请,直接发帖就行了。[/color][/font]

古木月衫 发表于 2008-3-16 00:36

初衷很好,不过执行似乎不是很人性化 ,牧夫不是315 不是质检中心 不是法院 可以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反对采用强制手段::070821_07.jpg::

非非 发表于 2008-3-17 21:22

原来是315   呵呵  记成314   植树节 爱因斯坦生日   小城乌木 呵呵

khs2 发表于 2008-4-21 12:44

那我是转自己的镜子可以吗?

inshop 发表于 2008-10-2 21:13

赞一个

liuyu 发表于 2008-11-15 14:50

::070821_18.jpg:: ::070821_18.jpg:: ::070821_1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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